根據文件通知,集采的相關時間安排如下:
4月18日(周日)24:00前,各省可通過系統進行報量操作測試。
4月19日(周一)正式啟動報量,請各省選擇醫療機構直報或省級代報方式,填報相關藥品預采購量。醫療機構直報須于4月30日(周五)24:00前完成。
5月12日(周三)17:00前,請各省完成相關藥品預采購量審核工作,匯總導出并打印,加蓋省醫保局公章,將電子檔和掃描件由系統報送至聯合采購辦公室。